凤凰沱茶品牌建设与商标保护的探讨

摘要:凤凰拓是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生产的普洱茶主要产品,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然而,由于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凤凰沱茶的市场地位和声誉受到了很大影响。从南涧县凤凰沱茶生产的历史和现状出发,探讨凤凰沱茶的品牌建设和商标保护。

关键词:凤凰沱茶;品牌建设;商标保护

南涧茶区位于北回归线附近,澜沧江畔。茶园分布在五粮山和哀牢山。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得南涧普洱茶加工原料品质优良,生产的南涧普洱茶品质优良。凤凰沱茶是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生产的主要普洱茶产品。它在东南亚和国内茶叶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力。它已成为南涧县最著名的茶叶产品,并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南涧县新建的茶叶加工企业看到凤凰沱茶品牌效应蕴含的巨大商机,抓住普洱茶市场升温的机遇,开始陆续生产凤凰沱茶。以前凤凰沱茶是南涧彝族自治县茶叶公司独家生产的,但现在凤凰沱茶由于生产企业众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对凤凰沱茶的市场地位和声誉影响很大,处于恶性竞争之中。

1凤凰沱茶生产历史和发展现状

1.1凤凰沱茶生产历史

1985年3月,南涧县成立国有南涧彝族自治县茶叶厂,促进当地茶叶生产的发展。加工后的沱茶产品命名为“凤凰沱茶”,使用注册商标“土林”。当时生产的沱茶之所以被命名为“凤凰沱茶”,是因为下关沱茶当时产于大理州。它的名声是众所周知的。南涧人努力生产类似大理州“下关沱茶”的沱茶产品。凤凰山位于南涧。凤凰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鸟王”。像龙一样,它是汉族的民族图腾,代表好运。因此,当时的负责人将国营南涧彝族自治县茶叶厂生产的沱茶命名为“凤凰沱茶”。

受1988年全国购买茶叶原料热潮的影响,茶叶厂抢购了大量质量低劣、价格昂贵的原料。市场的变化导致了茶叶厂的严重亏损。南涧茶叶厂于1989年被迫停产,并于1997年4月10日宣告破产。

国有南涧彝族自治县茶叶厂停产后,国有南涧彝族自治县茶叶公司于1991年成立。1992年,公司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土林”恢复凤凰沱茶的生产。经过20多年的发展,凤凰沱茶已经在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并产生了一定的品牌效应。

1.2凤凰沱茶的发展现状

随着普洱茶消费和收藏热的逐渐升温,凤凰沱茶在行业中的影响力迅速增加,商机巨大。云南南涧茶厂成立于2004年,使用“古德”商标生产凤凰沱茶。云南南涧凤凰沱茶厂和凤凰生态茶园成立于2005年,分别使用“新丰”、“老林”和“钟君”商标生产凤凰沱茶。原南涧精茶厂更名为云南南涧凤凰精茶厂,使用商标“云溪”生产凤凰沱茶。南涧凤凰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使用商标“紫凤凰”和“紫丹妮奥”生产凤凰沱茶。金凤凰茶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生产凤凰沱茶。普洱茶全盛时期,南涧县有七家企业生产凤凰沱茶。目前,除金凤茶有限公司退出外,其他六家企业仍在生产。

1.3凤凰沱茶知识产权保护

1.3.1凤凰沱茶品牌缺乏品牌保护

品牌是一项无形资产,带来溢价和价值

鉴于凤凰沱茶生产厂家众多,产品包装基本上沿用了原国有南涧彝族自治县茶叶厂的产品包装模式。产品包装相似,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恶性价格竞争现象十分突出。2008年,云南南涧茶厂提出专利保护申请,大理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仲裁,对凤凰沱茶提起权利保护诉讼。2009年,凤凰沱茶包装专利因一家企业对该专利提出异议而被撤销。目前,凤凰沱茶产品除了各企业使用的商标外,没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

1.3.2凤凰沱茶概念的延伸使凤凰沱茶成为商标法研究和司法审判的难点。商标和商号都是商业标志,关键区别在于它们的功能完全不同。注册商标是一种具有鲜明特征、易于识别的商标。商标的基本功能是区分一个供应商的商品和另一个供应商的商品。商品名称的功能是区分一种商品和另一种商品,而不是区分一个供应商和另一个供应商。商标表明商品的来源,是消费者和供应商之间的桥梁。权利人通过注册获得与注册商标唯一对应的权利,因此注册商标权属于法定垄断权。然而,商品名称是公众用来识别商品本身的标志,而不是商品的来源。如果允许垄断商品名称,就可能导致公共话语权的垄断。

经过多年的发展,南涧彝族自治县茶叶厂生产的凤凰沱茶,——,已逐渐成为南涧产沱茶的代名词。凤凰沱茶不应该成为南涧茶叶企业的无形资产。凤凰沱茶作为云南产沱茶的杰出代表,传承了历史,是南涧茶业发展的历史遗产。凤凰沱茶应该成为南涧茶业的共同财富。换句话说,凤凰沱茶是南涧县茶业的一个常见品牌。它不属于南涧县的任何茶叶企业。应加强凤凰沱茶品牌的保护。凤凰沱茶品牌是由南涧县茶业协会牵头注册的商标,负责保护和管理使用。应该制定严格的标准。所有使用凤凰沱茶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南涧县政府和南涧茶商应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凤凰沱茶品牌,使之成为全国知名的区域性茶叶品牌。

2凤凰沱茶品牌建设与相关商标保护探讨

2.1凤凰沱茶品牌建设

2.1.1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凤凰沱茶品牌形象

区域茶产品在市场上产生公共品牌效应,龙井茶、普洱茶等产品在中国生产并不少见。目前,南涧有五家企业生产凤凰沱茶,这是不变的现实。由于治理和整顿没有法律基础和政策支持,法律和行政干预是不可能的。但是,为了维护凤凰沱茶的市场声誉,实现可持续发展,生产企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和监督,共同维护凤凰沱茶的品牌形象。

2.1.2制定生产规程,确保凤凰沱茶产品质量。

由于生产企业的不同,产品质量也不尽相同,甚至有一个优势企业推出新产品,其他企业追随生产趋势,竞相恶意竞争的情况。因此,有必要根据普洱茶国家标准制定《凤凰沱茶生产技术规程》和《凤凰沱茶产品质量标准》。需要强调的是凤凰沱茶的原料必须按照《有机茶生产技术规程》的标准在基础上标准化生产。严禁在市场上购买、加工和以次充好的生产,以保证凤凰沱茶的产品质量。同时,《凤凰沱茶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和实施为标准化提供了技术支持

选择推荐生产凤凰沱茶的南涧县优秀茶叶企业申报云南省著名商标,突出企业商标宣传,进一步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使南涧优秀茶叶企业脱颖而出。

2.2.2突出地域特色,申请保护南涧凤凰沱茶的原产地

原产地名称,又称“原产地标记”,是一种商业标记,用于指示商品的原产地和原产地,产品的质量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地理环境、自然件、文化背景等因素。自1999年中国质检部门颁布第一部专门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部门规章以来,10多年来已有1000多种产品被纳入该制度的特别保护范围。产品涉及白酒、葡萄酒、黄酒、茶、水果、花卉、工艺品、调味品、中药、水产品、肉制品等产品,生产区域遍布全国。凤凰沱茶是南涧县的主要普洱茶产品。申请凤凰沱茶原产地保护可以为凤凰沱茶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支持,有效维护企业利益,树立凤凰沱茶品牌形象。

2.2.3促进个性化和专利化的包装管理

通过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共同协调努力,凤凰沱茶包装基本上沿袭了原国有南涧彝族自治县茶叶厂的产品包装模式的现状得到了彻底改变。个性化包装是根据企业特点设计的,实行专利生产。禁止模仿和跟风生产产品包装,以防止恶意竞争的发生。

2.2.4使用服务标志加强企业形象建设

申请注册并使用服务标志,以方便消费者区分产品制造商的醒目标志,从而加强企业形象建设。

茶叶是南涧县重点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拥有26000名茶农。茶叶在南涧县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凤凰沱茶产品及其品牌效应代表了南涧茶产业的发展水平。因此,凤凰沱茶产品生产和品牌保护的成败,不仅会影响南涧茶业的发展,也会对南涧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希望更多的单位和部门,更多的各界人士关注和保护凤凰沱茶产品的品牌效应及其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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